“亮剑2020”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,渤海新区公安分局全面提升整体打击效能,对易制爆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。日前,分局新城派出所主动出击,查处一起非法储存、销售液化气违法行为,两名违法人员被行政拘留。
6月11日,新城派出所执勤民警在巡逻中查获一辆三轮车,该车厢内装有15个液化气罐,共装液化气75公斤。同时,车厢内未安装任何安全防护装置,运输车辆未取得危险品运输资质,现在天气炎热,一旦液化气罐发生危险,后果不堪设想。民警遂将嫌疑人姜某某、黄某某带到派出所进行询问。经询问,两名当事人对在未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,非法储存、销售液化气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。
二人的行为给社会带来重大安全隐患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三十条规定,警方依法对姜某某、黄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。
液化气属易燃易爆物品,运输都要严格按规定办理“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”,在没有取得危险品运输资格的情况下,非法运输、广东麻将存储液化气钢瓶,将构成非法制造、买卖、运输、储存危险物质罪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三十条规定:违反国家规定,制造、买卖、储存、运输、邮寄、携带、使用、提供、处置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